(CWW)近日,上海市消保委的一則“‘106’開頭垃圾短信魚龍混雜,多成坑害消費者工具”的消息發布引起了人們的廣泛關注。在這則消息中,上海市消保委調研結果顯示,76%的消費者表示經常收到以“106”開頭的垃圾短信;對于以“106”開頭標注為“工商銀行”的短信,只有21%的被調查者認為一定不是工商銀行發送的,而大多數被調查者相信就是工商銀行發送的;經查,消費者反映較多的標注為“工商銀行”和“建設銀行”的貸款類短信,竟然沒有一條是真的。
“106垃圾短信”已不是第一次被曝光,數年前某“手機管家”就披露,垃圾短信中通過“106”發送的占比高達92%。在百度上以“106+垃圾短信”為關鍵詞進行搜索,返回結果高達500萬條,因“106垃圾短信”引發的違法放貸、金融詐騙案件也并不鮮見,這些情況應該引起信息通信產業各方的高度重視!
【資料圖】
“106垃圾短信”亂象分析
回顧歷史,“106短信”誕生初衷就是為了防范垃圾短信。當時,很多企業確有發送商業短信的需求,但受制于技術或經濟原因,不能自行開發短信接口,只能調用現有的短信API接口,而“106短信”接口正是面向自身具有一定開發能力企業的一種短信API接口。為避免濫發等現象,“106短信”號段需實名申請,根據不同的使用方向,監管機構授予不同的號段,常見的如運營商自銷“1065”號段(如中國電信以“10659”開頭的號段)、第三方主用的“1069”號段(如建行的“106980095533”)等。其中“1069”號段是三網合一的(移動、聯通、電信用戶收到的短信可以顯示為同一個號碼),顯得更正規、可靠,一般多用在注冊登錄身份短信驗證、密碼找回、支付提醒、訂單提醒、產品宣傳、快遞通知、預約通知、促銷宣傳等方面,但“1069”等號段的這些優點也正好被不法分子看中,在實際使用中與其設計初衷背道而馳。
“106”號段之所以成為垃圾短信重災區,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106”號段運營主體眾多,且運營機構注冊了“106”號段后,既可以自己用,也可以授權其代理商等機構使用,被授權機構還可以進一步轉授權。因此,“106”號段被濫用的可能性很大。有媒體報道稱,記者與某106短信發送公司聯系,發現該公司根本不需要記者提供營業執照,也不用簽訂合同;另一家公司則表示營業執照拍照上傳即可,不管營業執照是否為真、是否為客戶所有。
二是“106”垃圾短信與企業服務短信相似度高,難以監控。之前的垃圾短信主要通過個人手機號碼、固話號碼發送短信,存在短時大量發送等顯著特征。而“106”垃圾短信發送頻次不定、發送范圍不定、發送數量不定,與正規的企業服務類短信的發送較為類似,而且由于“106”號段的注冊號碼眾多,垃圾短信發送方往往是“打一槍換一個號段”,難以實時監控和處理。
公開信息顯示,“106”短信一般為0.03~0.07元/條,由于授權機構眾多,很多機構表示價格還可以商量,部分機構更是直接將報價放在公司官網上。并且有不少機構針對“發送的短信是否會被攔截”的問題明確表示,“可以提供防攔截的方案”。
行業各方積極治理,但存在較大難度
目前工信部、各基礎電信運營商一直在推進垃圾短信治理工作。工信部于2022年10月在官網上發布了《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0199號建議的答復》(主要是針對垃圾短信),工信部將會同相關機構開展為期一年半的綜合整治騷擾電話專項行動,并適時轉入常態化治理。自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工信部綜合施策,從嚴控通信傳播渠道、加大違規處置力度等方面強化治理,累計攔截騷擾電話和垃圾短信超1123億次,關停違規語音專線9萬條,封停各類違規短信端口7萬個,通報、約談和行政處罰違規企業1325家次。整體來看,治理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2021年騷擾電話用戶投訴量降至近年來最低水平,比2020年下降48.0%。從近期的工作部署來看,多地也在積極防控垃圾短信。如2023年3月初,重慶市通管局就組織4家基礎電信企業和12家增值電信企業,召開“2023年垃圾信息治理工作會”,提出要嚴格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健全管控體系,促進企業合規和高質量發展;要加強工作協同,建立健全垃圾信息共治機制,確保垃圾信息治理工作取得新的成效;會上還組織基礎電信企業和增值電信企業分別簽訂了信息服務依法經營承諾書。此外,江西、山東、北京等地也有類似舉措。但由于“106”短信混雜在正常的企業通知短信中,在治理上確實存在一定難度。從目前部分新聞報道的指向看,基礎電信運營商的“監管滯后和失職”是主要因素。但從技術角度和職能分析,基礎電信運營商只是提供信息發送的“管道服務”,短信內容是由正規的取得電信增值業務許可證的機構委托發送的,基礎電信運營商并不能對短信內容進行解析和過濾,因此也很難識別是正常的短信通知,還是垃圾短信。且目前短信營收在基礎電信運營商收入中占比也極低,基礎電信運營商沒有“放任不管”以做大短信收入的驅動力。
建議行業各方群策群力,重拳出擊
首先是由主管部門牽頭構建“106垃圾短信”專項整治工作組,開展專項整治。由行業主管部門牽頭,以基礎電信運營商作為主體,建立“106垃圾短信”專項整治工作組,結合“106”短信網關發送數據、用戶投訴數據、網信安全部門監管數據等信息,綜合使用AI、大數據等技術手段,構建“106垃圾短信”識別模型,研判當前“106短信”中垃圾短信的占比、分布、發送主體,與相應發送主體開展“一對一”的自查自糾專項整改活動。
針對垃圾短信發送量大、社會危害大的責任主體,督促其與行業主管部門簽訂限期整改責任書,并將整改期內的垃圾短信發送情況報給行業主管部門,作為整改成效評估的重要參考。針對整改不及時、不到位的機構,該停立停,基礎電信運營商雖然會損失部分短信收入,但由此帶來的風清氣正的行業生態,具有極大的社會價值。
其次是盡快建章立制,構建起“106垃圾短信”常態化治理體系。當前要盡快建立起“106”號段的常態化治理體系,涵蓋“106”號段的申請、日常運營管理、年檢、退出機制等全生命周期,實現每個步驟都有監管、都有相應的處罰和整改規范,確保“106”號段的良性運行。此外,建議由監管機構牽頭,基礎電信運營商共同研究“106短信”實名發送的相關規章制度,如出臺相關法規強制要求在“106短信”中強制標注發送者實名,針對持續發送垃圾短信且整改不及時的機構,采取開出巨額罰單、法人列入失信人員名單等嚴厲打擊行為。
最后,要積極探索新技術在“106垃圾短信”治理工作中的應用。在相關法規尚未出臺之時,基礎電信運營商可以探索使用新技術對短信網關進行技術升級,強制在短信報文中插入發送者實名(縮寫)字段。舉例來說,用戶收到由建設銀行發送的“106短信”時,短信以“[實名認證:建設銀行]****”樣式呈現。另一種可能的做法是與手機廠商加強合作,對“106短信”進行鑒別和分類展示,避免“李鬼”類短信損害消費者權益。考慮到不法企業可能會仿冒的問題,基礎電信運營商要做好日常監控和投訴處理等工作,如可考慮與網信等部門聯合組成一個“106垃圾短信”快速響應機構,讓垃圾短信發送機構不敢發、不能發,遇到敢于觸碰“雷區”的應以最短的時間對其嚴肅處理,向全國人民交出一份真正令人滿意的垃圾短信防治的成績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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