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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上午9時30分至10時30分,本報“周二之約”問法官專欄舉辦消費者維權專場,邀請武漢市黃陂區人民法院前川法庭副庭長劉靜為大家直播解答法律疑問。
黃陂區人民法院前川法庭副庭長劉靜做客長江日報直播間。長江日報記者楊濤 攝
隨著二手交易的興起,越來越多的消費者選擇通過電商平臺交換或者出售閑置物。網購二手商品,消費者主要借助圖片、文字描述來了解商品。收貨后,消費者往往因其對商品認識不足、部分商家使用虛假圖片或誤導信息致使商品不符合預期,有的經過一手賣家后無法保證其是否存在隱藏的瑕疵,帶來交易糾紛,尤其是多次轉手交易的二手商品。直播中,劉靜法官以案釋法講解了一起真實案例。
一年前,武漢的段先生在二手交易平臺“某魚”看中了一款二手洗衣機。店家標注為:德國西門子原裝進口8公斤滾筒洗衣機,8.5成新,1550元。段先生查了一下,這款洗衣機新機價在5000元左右,這個價錢相當于地板價,很劃算。店家聲稱是專業做二手家電的,洗衣機雖舊,但質量沒問題。
段先生付款購買了這臺洗衣機后發現,洗衣機外觀漆面未干、泡沫粘連、面板發黃、旋鈕脫皮,更讓人頭痛的是,開機面板微弱吱吱聲、液晶屏忽明忽暗。他找到店家溝通,店家承諾換貨,卻一直無貨可換。拖了近一個月,店家表示同意退貨,但是來回運費由段先生承擔。段先生認為退貨是因商品質量問題引起,因此來回運費應由店家承擔。雙方僵持不下,段先生訴至武漢市黃陂區人民法院,認為店家涉嫌欺詐,要求退一賠三。
法院審理認為,段先生通過網絡平臺向店家購買案涉洗衣機,雙方之間形成信息網絡買賣合同關系。段先生要求退款,店家同意退貨退款,實為同意解除雙方之間的網絡購物合同。故對段先生要求歸還貨款1550元的訴請,本院予以支持。店家退款的同時,段某應將案涉洗衣機退還給店家,退還運費應由店家承擔。
至于店家是否構成欺詐行為,法院認為應從兩個方面來考慮,首先,在購機前段先生段某看過試機視頻;其次,段先生在與店家溝通退貨時以及在二手平臺維權時并沒有說洗衣機無法正常使用,且無證據證明“面板微弱吱吱聲、液晶屏忽明忽暗”嚴重影響洗衣機使用。
二手商品的交易,系基于合同雙方對標的物存在瑕疵或折舊的共同認識的基礎上達成的一致意思表示。故段先生認為對方欺詐依據不足。
近日,法院依法判決店家返還段先生貨款1550元;由段先生退回所購二手洗衣機,運費由店家負責。
劉靜提醒消費者,二手交易風險性相對較高,為了更好地保護各方權益,建議消費者在購買前要詳細了解產品信息,通過二手交易平臺指定的正規支付途徑支付貨款,保存好相關證據材料。交易時進行明確約定產品相關信息,以盡量避免類似情況的發生。在發生糾紛后,及時通過調解、投訴、訴訟等方式依法維權。對于二手交易平臺而言,應盡快完善投訴舉報途徑,加強對平臺內用戶的管理,營造依法有序的交易環境。對于賣家而言,賣家在出售二手商品時,應當在商品詳情頁明確二手商品是否存在保質期限以及商品出現質量問題時該如何處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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