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29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衛健委、海關總署聯合印發的《關于依法查處生產經營含金銀箔粉食品違法行為的通知》明確提出,根據我國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及食品安全標準規定,金銀箔粉不是食品添加劑,不能用于食品生產經營。通知印發已一個多月,但記者發現,部分電商平臺上,金箔仍然以“擦邊球”的形式在銷售。有的店鋪商品標簽上打著“裝飾”“美容”等旗號,但在產品應用里卻展示大量金箔食物的照片,對消費者造成極大的誤導。(3月9日《成都日報》)
在食品中違法添加金銀箔粉,并不少見,黃金飯、金箔酒、黃金粽子、金箔月餅、金箔糖果、金箔糕點等等。食品點綴上金銀箔粉尤其是金箔金粉后,往往“身價”倍增。比如最近有媒體調查發現,一款平時售價5元的冰淇淋配上幾片金箔后就賣到58元,一塊覆蓋薄薄一層金箔的巧克力甚至可以賣到12萬元,還有金箔冰淇淋售價高達14萬元,被稱為“冰淇淋中的蘭博基尼”??梢?,食品企業違法添加金銀箔粉,是為追求食品的奢華“顏值”,給消費者以“視覺震撼”,以攫取高額利潤。
部分消費者追捧這類食品,目的在于炫耀身份高貴、飲食有“品位”;或為滿足獵奇心理,盲目跟風;而更多人是為“延年益壽”——由于“食金”在我國古代就已存在,其“保健功能”便以訛傳訛地傳至當今,有人認為“金箔可以除邪殺毒、解熱驅煩、安魂定魄、養心和血”;一些商家向來“不走尋常路”,喜歡搞怪營銷,喜歡迎合奢靡風氣,不管金銀箔粉的所謂“保健功能”在科學上并沒有根據,就大力宣傳“金銀箔粉具有保健功能和治療功效”,進一步誤導了部分消費者。
實際上,早有專家科普,從營養學角度看,人體所需的微量元素并不包含金和銀,金和銀作為重金屬元素,穩定性高,在人體內不受胃液影響,不會被消化,也不會發生反應,也就是說沒有任何營養價值,起不到保健或治療作用,食用后,它們在體內不會堆積,會原封不動地離開人體。如果食用的金銀過大或是摻有其他有毒物質,有可能導致金銀中毒,造成危害,表現為惡心、嘔吐、腹痛、皮膚瘙癢,更嚴重者將導致呼吸困難、臟器損傷等,危及生命。所以,必須堅決遏制“食金之風”。
為此,相關部門聯合印發通知,要求嚴厲打擊生產經營含金銀箔粉食品、虛假宣傳金銀箔粉可食用、進口含金銀箔粉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嚴格網絡交易監管,督促網絡交易平臺嚴禁平臺內經營者銷售含金銀箔粉食品,加強對“含金銀箔粉食品”“可食用金銀箔粉”的網絡交易監測,依法采取下架等處置措施;嚴厲查處以食品添加金銀箔粉為噱頭宣揚拜金主義等違背社會良好風尚的廣告宣傳行為;嚴格進口食品安全監管,不得進口含金銀箔粉食品,已經進口的立即停止銷售。這些都大有必要。
相關通知還要求加強科普宣傳和輿論引導。這其實比在生產銷售環節加強打擊與監管更緊迫,沒有需求就沒有市場。因此,要讓消費者普遍知道,金銀箔粉既非食品生產原料,也非食品添加劑,不能用于食品生產經營;對這類食品要保持清醒頭腦,不被“可食用黃金”等虛假宣傳所忽悠,“食金”相當于“花錢買面子”,有可能變成“花錢買罪受”,既浪費又愚昧。當我們的生活充滿奢靡享樂、拜金主義,也違背社會良好風尚。作者 何勇海
標簽: 安魂定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