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12日,一款名不見經傳的社交App“啫喱”沖上蘋果總榜、免費社交榜單第一,同時有關“啫喱泄露”“啫喱抄襲”等質疑在社交平臺發酵。

啫喱是一款熟人社交App,關鍵詞包括元宇宙、AI捏臉、游戲化社交等風口。不過在2月11日晚,多個社交平臺上出現諸如“啫喱泄露用戶信息,快注銷”“賬號注銷后啫喱會保留數據15天”的內容。對此,啫喱在2月11日深夜辟謠時直言,“這是競爭對手有組織、有計劃的誹謗,已收集證據并報警”,并在2月12日向北京商報記者獨家回應:“數據保留15天是為了在15天內用戶再次登錄,保留其相關信息。”
啫喱的另一個爭議點在虛擬形象穿搭上。多位用戶以及品牌發文稱,啫喱提供給用戶的穿搭中涉嫌抄襲自己的搭配或產品。啫喱相關人士就此向北京商報記者回應:“相關描述與事實不符,啫喱將建立更嚴格的內部審核機制。”至于虛擬形象穿搭會否涉及抄襲,律師的看法是:抄襲與否取決于作品是否受著作權保護。
沾了元宇宙的光
“你可以創造你的潮玩虛擬形象”“用生動狀態表達你此刻的心情”“戳一戳好朋友的虛擬形象,代表你想要跟他說話”,這是啫喱在蘋果應用商店上的自我介紹。上線三周時間,這款App登頂蘋果應用商店,相關話題“元宇宙App登頂AppStore”在微博平臺的閱讀量過億。
Zoe是為啫喱貢獻熱度的用戶之一,她告訴北京商報記者,“我是在抖音上刷到啫喱的,啫喱可以給自己的虛擬形象選穿搭、捏臉,那些穿搭很可愛,我喜歡”。另一個用戶Cherry則覺得啫喱的社交方式更有意思,“啫喱上有個地圖,可以顯示你的位置和狀態,你可以和周邊的好友互拍,挺有意思的”。
這兩位用戶對啫喱的心動點,和易觀分析營銷渠道行業分析師馬世聰眼中啫喱的亮點一致。
“啫喱的亮點包括虛擬人形象的細節考究,契合元宇宙概念,集合多種游戲化社交玩法:公仔捏臉、潮流穿搭、好友地圖等,利用抖音、小紅書等渠道進行推廣分發,并通過邀請好友限制形成饑餓營銷效果”,馬世聰直言。
北京商報記者發現,自啫喱1月19日上線,陸續有用戶在多個社交平臺“安利”這款產品,啫喱在蘋果應用商店各榜單的排名也突飛猛進。
根據七麥數據,2月2日啫喱進入蘋果免費社交榜單前十,之后排名只升不降。2月9日,啫喱擠進蘋果免費社交榜前三,蘋果總榜前15名。2月10日下午啫喱在蘋果免費總榜、免費應用榜、免費社交榜均位居第一,截至北京商報記者發稿,啫喱在各榜單第一的身份沒變。
火速辟謠“泄
就在啫喱的高光時刻,“啫喱App泄露”的質疑在多個社交平臺出現,有用戶拿出的證據是:“有人被電話騷擾”,有用戶提醒要關閉地理位置定位,另有用戶提出質疑“注銷啫喱賬號還要保留數據15天。”
對此,啫喱相關人士向北京商報記者回應:“數據保留15天是為了在15天內用戶再次登錄保留其相關信息,15天內如果沒有再次登錄,我們會對數據進行清除。”
針對網傳“啫喱App存在使用用戶微信號、QQ號等隱私信息”的傳聞,啫喱在聲明中表示,“北京一點數娛科技有限公司(啫喱運營方)一貫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核實,‘啫喱’App及相關服務并未獲取用戶微信號、QQ號等未經用戶授權的隱私信息,網傳消息不屬實”。
“經查,此次事件是競爭對手針對‘啫喱’App的有組織、有計劃的誹謗。北京一點數娛科技有限公司已收集相關證據并報警,同時保留后續訴諸法律的權利。”對于是否已經立案,啫喱相關人士向北京商報記者表示,“關于報警立案還請等進一步官方發布”。
虛擬穿搭被質疑抄襲
用戶對泄露信息的反應有兩個極端,有人表示“已經注銷賬號”,有人則舍不得各種虛擬穿搭。
北京商報記者試用發現,啫喱用戶可以在個人頁面給自己的虛擬形象換裝,包括捏臉和DIY形象。具體到DIY形象,啫喱既提供整套穿搭,也支持用戶自選單品搭配。爭議也就集中在DIY形象上。
配飾品牌“THE JINGINGLAB”在社交平臺發問“元宇宙啫喱App盛行下設計師抄襲該何去何從”,文章展示了一張啫喱截圖和一張THE JINGINGLAB配飾圖,并解釋“圖片展示的是THE JINGINGLAB品牌在2021年創作的夢泡少女系列的產品——夢泡花羽絨斜挎包VS啫喱App換裝頁面的‘花朵包’”。
一位名為“LoxCult”的用戶在社交平臺也分享了數張對比圖,稱“在啫喱上看到了跟我一模一樣的穿搭”,用戶“PEETA”展示的是一款啫喱上可供搭配的帽子,附文“這款帽子是去年夏天出的,面料也是我自己畫的,這個版權在阿里巴巴登記了。別人花58元才買到的帽子,現在免費就可以戴?”
北京商報記者向啫喱相關人士分享了上述質疑內容,啫喱相關人士向北京商報記者獨家回應:“針對近期用戶提出的設計版權等問題,經了解,相關描述與事實不符。為了給用戶提供更好的產品體驗,我們也將建立更加嚴格的內部審核機制。啫喱自成立以來一直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堅持合法合規經營。再次感謝各位對啫喱的關注。”
那么上述情況是否涉嫌抄襲?北京市恒德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唐勇告訴北京商報記者,“是否構成侵權,首先要考慮的是這種裝扮是否能構成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我個人認為,如果衣服版式或者面料圖案是原創且內容具有獨創性的話,是可以受到著作權保護的。如果是根據自己的審美,把別人設計的不同款式、顏色的服飾搭配在一起,所體現的是一種創意,并不構成著作權法意義上的作品。著作權法不保護屬于思想觀念范疇的創意,只有在創意通過有形形式表現出來,形成具有獨創性的作品后,才能依法享有相關著作”。(記者 魏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