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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董明珠在媒體上表示,自己把大部分時間都奉獻給了格力,除了一日三餐,基本上都在工作,甚至32年都未曾休過假。這事引來網友熱議,并將其推上熱搜。
有人對董明珠的這番話不以為然,認為是在曬境界,而且這種行為也不值得鼓勵,畢竟她也是六十多歲的人了,休息權還是值得擁有的。不過,我關注到的信息點是,雖然一方面董明珠反復向外界宣稱自己多年無休,但另一方面,這家企業也在反復宣稱自己不斷落實員工休息權。比如,一年前,格力成立30周年之際,曾宣布全面落實雙休制,甚至取消了所有加班。這在當時也頗為引人關注。
假如這兩方面信息都是真實的話,我倒覺得這種局面也有其可取之處。也就是說,企業家或高管選擇做“拼命三郎”,固然值得敬重,但是要小心避免個人選擇影響到企業對勞動法的遵守。在當下的中國職場,很多人已建立起工作是工作、生活是生活的理念,這是一種非常正常、正當的認識,應該得到尊重。企業應該有這樣的格局:不因老板“拼命”,就要求所有人一樣“拼命”,而應著力改善內部管理,將企業工作生態引向規范化,不搞變相加班,切實落實員工休息權。
事實是,董明珠的“32年未曾休過假”,之所以引來那么多人的圍觀,恰恰是因為現實中一些企業負責人動輒以自己為標桿,宣稱自己如何如何不休假,暗示甚至明著要求員工向其看齊。很多網友根據自己的職場經驗,對董明珠的無休假宣示表示警惕,也是這種現實的映射。
“坎特法則”認為,尊重員工是人性化管理的必然要求,是回報率最高的感情投資。這話在職場中很有現實意義。尊重員工的一個重要表現,就是讓員工滿足于勞動報酬,且有余力和歡喜心經營自己的一份私生活。這種尊重,可以激發員工對一個單位的好感,從而在工作中更專注、更用心。這就是“回報”所在。
現實中,以尊重員工休息權為前提的用人管理制度,是科學、理性的。它應該成為職場一種具有普遍性的文明規范。因而,在希望用人單位的領導能夠盡力創造一個溫和、舒適的用工環境并以身作則之外,也期待監管部門能夠更關注這一領域的亂象,及時加以遏制。而事實上,近年來多起關于“加班文化”的熱點事件,都因監管部門的介入而走向令人欣慰的結局。這種說“不”的力量,多多益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