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WW)歐盟《數字市場法案》(DMA)預計將于10月生效,據The Verge報道,對于《數字市場法案》,蘋果表示,該法案的條款可能為用戶帶來不必要的隱私和安全漏洞。此外,部分條款將使蘋果無法向知識產權收費。
《數字市場法案》規定,大型科技公司企業只有在獲得用戶明確同意的情況下,才可將個人數據用于有針對性的廣告。要能允許用戶自由選擇瀏覽器、虛擬助手或搜索引擎等。而違反規定的公司將面臨全球年營業額 10% 的罰款,多次違規的累計罰款上限可達 20%,并可能面臨收購禁令。
《數字市場法案》適用于市值達到 750 億歐元、年營業額達 75 億歐元、每月至少 4500 萬用戶的公司,Alphabet、亞馬遜、蘋果、Meta 和微軟等公司都符合這些標準。
據了解,蘋果、谷歌等科技巨頭一直在游說抵制這項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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