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商務廳等7部門《關于繼續實施促消費政策的通知》要求,9月5日,市商務局、市財政局聯合發出通知,決定繼續實施促進汽車、家電消費政策。
汽車促消費政策
(資料圖片)
8-12月,每月針對在參與活動的淄博市汽車零售企業購置乘用車(二手車除外)的個人消費者,在云閃付APP定向發放汽車消費券資格券。8月汽車消費券資格券發放時間為9月18日10:00,額度為450萬元;其余月份發放時間和額度另行通知。(特別提示:當月消費券資格券只針對發票開具時間為當月的消費者,其他月份購車消費者搶得當月資格券無效。針對8月發放的消費券資格券,其它月份購車消費者搶得無效。)
汽車零售企業必須根據政策內容進行真實宣傳,因虛假宣傳導致消費者利益受損的,責任由汽車零售企業負責,并取消其活動參與資格。汽車零售企業負責通知當月購車個人消費者及時注冊云閃付參與汽車消費券資格券活動。因通知不到位造成消費者未參加活動的,責任由汽車零售企業負責。(特別提示:云閃付注冊人必須與購車落戶人為同一人,否則無資格搶汽車消費券資格券、也無法上傳資料。)
消費者須按購車發票金額所在區間搶對應的消費券資格券,如所搶資格券金額與購車發票金額對應的補貼金額不符,該資格券無效。報廢車換新車的,報廢舊車時間要與購買新車時間在同一個月。(例如:消費者購燃油車,發票23萬元,其只能搶5000元資格券,其搶得其他金額資格券均無效;消費者購新能源車,發票15萬元,其只能搶4000元資格券,其搶得其他金額資格券均無效。)
消費者搶得消費券資格券后,方可在云閃付APP上傳資料。當月購車消費者上傳資料時間截止到次月月底,修改資料時間順延一周,過期后云閃付APP不再受理資料上傳和修改。(例如:8月購車消費者,9月18日搶得消費券資格券后,資料上傳時間截止到9月30日,修改資料時間截止到10月7日,以此類推。)參與企業、消費券種類、上傳資料內容、資金來源等相關要求均按照《關于印發〈“惠享淄博”汽車消費季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淄商務字〔2022〕41號)要求不變。
云閃付APP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財政資金撥付到位后,按發放標準以銀聯紅包形式發放消費券。紅包沒有消費期限,不可提現,可用于購物、餐飲、燃油、信用卡還款等各種消費。
家電促消費政策
繼續按照《關于印發關于促進家電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淄商務字〔2022〕45號)和《〈淄博市關于促進家電消費若干措施〉實施細則》要求,在參與活動的淄博市家電銷售企業購置家電的本省居民,可在云閃付APP領取消費券。
支持范圍在電視、冰箱、洗衣機、空調、氣灶、抽油煙機6類商品基礎上,增加手機、電腦(含平板電腦)2類商品(以舊換新以此8類商品任意之一參加置換)。
家電消費券分別于9-11月每月16日、30日10:00發放2次,有效期截止到下一批發放日期前一天;12月16日10:00發放1次,有效期截止到12月31日。9月家電消費券額度500萬元,10-12月額度另行通知。參與企業、消費券種類、核銷規則、以舊換新、資金來源等要求均不變。